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北运河木厂船闸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本工程位于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天津市与河北省界处,青龙湾减河与北运河交口南侧约 1.5km,北运河土门楼枢纽1的木厂节制闸西侧。
建设内容:本工程采用Ⅵ级船闸标准,设计船舶吨位为 100t 级,船闸为单线。木厂船闸采用封闭式管理,主管理场区布置在船闸右岸,建筑面积为 550 ㎡。船闸水工建筑物主要内容包括引航道、闸首、闸室、导航和靠船、护坡和护底建筑物,自上游至下游布置依次为:上游连接段长 30m、上游引航道长 209.705m、上闸首长 25m、闸室长 65m、下闸首 25m、闸下 U 型槽段长 68m、下游引航道长182.462m、下游连接段长 3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工 022-58792091 邮箱:haihebengzhan@163.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科弘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巍 13821199789 邮箱:fengwei@hkhonour.com
四、公众意见表和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或看法,可下载链接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评公众参与意见表”,并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请同时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