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马青
联系电话:13920763254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环科弘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浩菊
联系电话:18222768210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