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联系人:马洪涛
联系电话:18630879351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环科弘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浩菊
联系电话:18222768210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点击下载文件:空港二期经二路以东纬二道以北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