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 394-2007)等相关规定,现将《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津河(八里台卫津路桥至马场道佟楼桥)
3.建设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5.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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