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术语和定义、审核报告总体要求和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审核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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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报告封面
4.1.1 内容
报告封面按从上到下顺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服务业单位名称;
b) 审核报告书名称;
c) 报告书编写单位(服务业单位名称在上,咨询机构名称在下);
d) 报告书完成时间落款(具体到月)。
4.1.2 要求
服务业单位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未借助咨询机构自主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在审核报告封面可不附咨询机构名称。
4.2 报告内封面
4.2.1 内容
内封面应包括参加审核项目人员表和参加审核报告编写人员表,见附录A表A.1至表A.4。
4.2.2 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服务业单位自主审核和委托咨询机构审核两种情况。
服务业单位自主审核时,报告内封面应包括附录A表A.1至表A.3的内容。
服务业单位委托咨询机构审核时,报告内封面应包括附录A表A.1至表A.4的内容。
4.3 报告正文内容框架
审核报告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前言
b) 第 1 章 服务业单位概况
c) 第 2 章 审核准备
d) 第 3 章 预审核
e) 第 4 章 审核
f) 第 5 章 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g) 第 6 章 方案的确定
h) 第 7 章 方案的实施
i) 第 8 章 持续清洁生产
j) 第 9 章 结论
k) 附件
4.4 编写排版要求
报告的编写排版按照附录B要求,并正反面打印。
5 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5.1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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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意义:简要描述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背景,介绍国内外同行业推行清洁生产的状况、目前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所处水平、存在的差距和潜力;
b) 国家与地方政府对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
c) 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范围,本轮审核基准期、审核期;
d) 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计划,包括标注合同签订时间、正式开始时间、申请评估时间等关键节点;
e) 审核过程中聘请的测试机构或专家工作等情况;
f)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依据,包括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通知公告、标准等。
g)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概况介绍,说明此轮为第几轮清洁生产审核。如果之前已经开展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需简要介绍之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包括审核重点、制定的清洁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以及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流程,确定的审核重点,确定的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产生的无/低费和中/高费方案的概况、实施情况、取得的效益及清洁生产审核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如果本轮为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仅说明本轮审核的概况。
5.2 服务业单位概况
5.2.1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业单位成立时间、性质、上级主管部门、规模(大型、中型、小型)、所属服务业类别、经营管理情况(自主管理、委托管理、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等)、节能、节水、环保概况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并附相关荣誉图片、从业人数以及从业人员简况等。
5.2.2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说明本轮审核服务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并说明能源、环保日常管理部门的情况(包括部门职能、人员设置与分工等);
b) 绘制服务业单位组织机构图,用层级型组织机构图表示。
5.2.3 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
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服务业单位所在区域地理位置图和相应的文字说明;重点说明服务业单位 500 米范围内是否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文教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b) 服务业单位平面布置图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 审核准备
5.3.1 高层领导参与情况
简要说明高层领导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视以及高层领导在清洁生产领导小组中所承担的职责。
5.3.2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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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编制职责分工表,见附录A表A.5和A.6。是否需要分别设置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应根据服务业单位规模来确定,当服务业单位规模较小时,这两个小组可加以合并。
5.3.3 审核工作计划
绘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 见附录A表A.7。
5.3.4 宣传和培训
宣传和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清洁生产启动会、培训会、专题研讨会的时间、地点、参会员工等。应在报告正文或附件中体现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教材等相关信息;
b) 清洁生产知识普及情况说明,包括内部宣传(如采用办公自动化)、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等措施及实施情况。
5.3.5 克服障碍
说明服务业单位在观念、组织、服务流程、设备、计量、资金、管理、消费者引导等方面存在的障碍和采取的措施, 障碍分析及解决办法表见附录A表A.8。
5.4 预审核
5.4.1 服务业单位情况
5.4.1.1 服务情况
服务情况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说明审核基准期服务业单位经营运行情况;
b) 对服务业单位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说明,说明服务业单位审核考察期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产量(数量)、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和主要经济指标。
5.4.1.2 经营(服务)流程或方式
经营(服务)流程或方式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说明服务业单位经营(服务)全过程并标识出主要产排污节点,一般包括:经营(服务)全过程所涉及的各主要经营(服务)流程或方式;
b) 绘制服务业单位经营(服务)全流程图及给出相应的文字说明。
5.4.1.3 主体设施与设备情况
主体设施与设备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
a) 描述主体设施(如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如建设年代、竣工年代、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层数、层高、节能技术采用情况等);
b) 说明重点系统(如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制冷系统、供暖系统、燃烧系统、洗浴系统、消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和电梯系统等)的设备配备型号、数量、额定功率、运行时间等,并就设备水平、先进程度、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价。应重点说明是否存在淘汰落后设备和使用淘汰落后产品;
c) 描述室内新风系统,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应与相关场所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对标分析。
5.4.1.4 原辅材料消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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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审核考察期服务业单位原辅材料购置、贮存、使用情况。此处的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毒有害原材料,如:空调制冷剂,干洗剂,危险化学品等的贮存、使用情况等,并评价有毒有害原材料的贮存、使用等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5.4.1.5 水消耗分析
水消耗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说明服务业单位的供水来源、用水性质及排水去向,并绘制管网图(或示意图);
b) 对照 GB 17167 及行业相应推荐标准,说明水计量系统的配备情况,包括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配备情况,绘制相关计量简图和计量器具配备表,对服务业单位水的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系统评价;
c) 说明审核考察期水资源逐月消耗和重点用水环节的耗水情况,根据各行业特点可选用单位面积取水量、人均取水量、产值取水量等进行评价;
d) 说明服务业单位审核考察期是否进行过水平衡测试,是否按照测试结论意见进行整改;
e) 服务业单位现有的节水措施与指标完成情况。
5.4.1.6 能源消耗分析
能源消耗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绘制服务业单位各种能源(电力、煤炭、燃气、燃油、热水、蒸汽等)的供给流向图,编制主要用能设备参数及安装位置统计表, 见附录 A 表 A.9;
b) 对照 GB 17167 及行业相应推荐标准,说明各能源计量系统的配备情况,包括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配备情况,绘制相关计量简图和计量器具配备表,对服务业单位电、气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系统评价;
c) 说明审核考察期能源逐月消耗(电力、煤炭、燃气、燃油、热水、蒸汽等)和主要用能环节能源消耗情况。根据各行业特点可采用单位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万元产值能耗、综合能耗等进行分析;
注:1)各能源最终需折算成标煤。2)计算产值能耗时,应按基准年不变价格折算。
d) 说明服务业单位审核考察期是否委托第三方进行过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是否委托第三方进行过能源审计,是否按照审核结论意见进行整改;
e) 说明服务业单位现有节能技术措施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用能单位或超能耗限额的单位应详细说明所采取的节能措施及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
5.4.1.7 能源和水资源管理状况
能源和水资源管理状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能源和水资源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b) 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c) 能源和水资源考核指标或限额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5.4.1.8 环境保护现状分析
环境保护现状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说明服务业单位环境管理现状(包括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设置、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说明服务业单位是否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说明服务业单位是否有限期治理项目,若有,是否已完成治理。
b) 说明审核考察期服务业单位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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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说明审核考察期服务业单位的环保处罚、投诉信访、环境污染事件等;
d) 说明主要污染源的分布、种类,污染物种类、产生、环节部位,污染物的浓度、数量、排放量、最终去向和处理方法以及效果;
e) 说明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通过污染防治技术和监测情况判断服务业单位污染物是否能够稳定达标,若不达标,应说明相关原因;报告附件中应附监测报告;
f) 说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主要污染物减排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g) 说明服务业单位的废水、废气、固废等的处理处置、利用情况,包括处理工艺、设备运转率、运行效果,判断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有效运行(如有中水系统,应进行详细说明);
h) 说明服务业单位是否产生危废,若产生,需说明贮存、处置情况,是否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并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i) 说明服务业单位噪声的达标情况和采取的控制措施。
5.4.2 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分析
5.4.2.1 国家及地方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家及地方政策符合性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产业结构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淘汰类设备或使用淘汰落后产品;
b) 说明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和替代情况(如空调制冷剂、消防灭火剂、仓储熏蒸剂、干洗剂等);
c) 与相关政策对比,判断水耗、能耗(如万元产值取水量、综合能耗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
5.4.2.2 对比分析
对比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与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对比分析,如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可省略;
b) 与所属行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资源、能源等)、环保指标对比分析;
c) 与集团内部或服务业单位历史最佳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资源、能源等)、环保指标对比分析。
5.4.3 确定审核重点
5.4.3.1 内容
确定审核重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确定审核重点的原则与依据;
b) 根据清洁生产现状分析筛选审核重点(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
c) 审核重点的确定。
5.4.3.2 确定方法
审核重点的确定方法可选用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a) 以与行业标准、行业指标对比发现的主要问题指标为审核重点;
b) 以能耗高、物耗高、产排污高的服务环节或过程为审核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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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如果服务业单位存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存在限期整改或能源消耗超过能耗限额的情况,应将相应服务环节或过程确定为审核重点。
5.4.4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清洁生产目标的设置依据(包括国家或地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或清洁生产标准、节能减排分解指标、行业先进水平、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等);
b) 编制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目标设置表,主要为定量指标值,一般应包括:现状、近期(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完成)、中期(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后 2 年)、远期(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后3 年至 4 年)、绝对量与相对量,见附录 A 表 A.10;
c) 清洁生产目标设置应涵盖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内容。
5.4.5 预审核阶段产生的方案
根据服务业单位现场考察、基础资料整理和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分析发现的清洁生产问题,结合服务业单位经营过程,从审核八个方面(原辅材料和能源、服务流程、设备维护和更新、过程优化控制、服务、废物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管理、员工)分析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产生原因,进而提出清洁生产方案,将方案进行汇总,并明确方案与原因分析的逻辑关系。
5.5 审核
5.5.1 审核重点概况
审核重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审核重点平面布置图;
b) 审核重点组织机构(或岗位设置)图,明确人员分工、岗位、职责;
c) 审核重点服务过程的服务流程图及各流程说明;
d) 审核重点服务过程涉及的重点设备的介绍,包括数量、型号、使用年限等。
5.5.2 审核重点计量器具检测核实
5.5.2.1 内容
对审核重点计量器具的分布、配置、使用与维护、记录、统计与管理等情况进行说明,并附相关统计表,计量仪器应至少满足平衡测试要求,对计量器具配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业单位应进行补充。
5.5.2.2 要求
平衡分析应以实测为主,各类计量仪表应齐全。如服务业单位对计量器具的安装无控制权,应进行说明,可采用其它方法进行平衡分析。
5.5.3 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实测和分析
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实测和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实测范围:审核重点全部的输入、输出物流,包括原辅料、进入服务过程中的水和产生的废物等,同时记录提供的服务数量;
b) 实测周期:进行连续一周以上的实测;
c) 制定实测方案:确定审核重点测定点位、时间、方法;
d) 绘制物料平衡图,明确主要物料消耗节点和产污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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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对物料平衡进行计算,并分析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f) 对物料平衡结果进行分析,描述服务过程物料利用率、物料流失性质状态,排查废物产生原因,对物料损失原因和废物产生原因分析汇总制表,见附录 A 表 A.11 和 A.12;
g) 与同行业或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进行对比并评价(先进/落后、高/低、差距多大),寻找和发现减少物料消耗的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
5.5.4 审核重点水平衡实测和分析
审核重点水平衡实测和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实测范围:各主要用水部门/环节;
b) 实测周期:进行连续一周以上的实测;
c) 制定实测方案:确定审核重点测定点位、时间、方法;
d) 按照 GB/T 12452 开展水平衡测试,并绘制水平衡图,明确主要用水节点和废水产生点;
e) 对水平衡进行计算,并分析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f) 对水平衡结果进行分析,描述水的循环利用和流失情况,并对流失原因进行排查,对水消耗原因分析汇总制表, 见附录 A 表 A.13;
g) 与同行业或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进行对比并评价(先进/落后、高/低、差距多大),寻找和发现减少水消耗的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
5.5.5 审核重点能量平衡实测和分析
审核重点能量平衡实测和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实测范围:各主要用能部门/环节,包括电力、煤炭、燃气、燃油、热水、蒸汽等;
b) 实测周期:进行连续一周以上的实测;
c) 制定实测方案:确定审核重点测定点位、时间、方法;
d) 绘制能量平衡图,明确主要用能节点;
e) 对能量平衡进行计算,并分析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f) 能量平衡的测试,应重点关注设备的使用效率以及能量散失的环节。应针对能耗大、损失高等部位与原因进行分析,寻找清洁生产潜力和机会。对能源消耗原因分析汇总制表,见附录 A表 A.14;
g) 与同行业或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进行对比并评价(先进/落后、高/低、差距多大),以寻找和发现减少能源消耗的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
5.5.6 审核重点的主要污染因子(关键因子)平衡实测和分析
审核重点污染因子平衡实测和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实测范围:主要产生污染因子的环节;
b) 实测周期:进行连续一周以上的实测;
c) 制定实测方案:确定审核重点测定点位、时间、方法;
d) 绘制污染因子平衡图,明确主要污染节点;
e) 对污染因子平衡进行计算,并分析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f) 污染因子平衡的测试,应重点关注污染因子产生、排放环节。应针对污染重的部位与原因进行分析,寻找清洁生产潜力和机会。对污染重的原因分析汇总制表,见附录 A 表 A.15。
5.5.7 审核阶段产生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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