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味精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即
生产技术特征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
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味精(以玉米为原料)工业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
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
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7478-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
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
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取水量
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量,用于供给企业用水的源水水量。
各种水源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蒸汽等水的产品,
但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
3.3 循环用水量
指在确定的系统内,生产过程中已用过的水,无需处理或经过处理再用于系统代替取水
量利用。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4.1 指标分级
味精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分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指标要求
味精工业的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见表 1。
HJ 444-2008
表 1 味精工业清洁生产标准指标要求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生产技术特征指标
1. 淀粉糖化收率(%) ≥99.5 ≥99.0 ≥98.0
2. 发酵糖酸转化率(%) ≥63.0 ≥60.0 ≥57.0
3. 发酵产酸率(%) ≥13.5 ≥12.0 ≥10.0
4. 谷氨酸提取收 等电离交 ≥98.0 ≥96.5 ≥95.0
率(%) 浓缩等电 ≥90.0 ≥88.0 ≥84.0
5. 精制收率(%) ≥98.5 ≥96.5 ≥95.0
6. 纯淀粉出 100% 等电离交 ≥85.4 ≥78.1 ≥71.2
味精收率(%) 浓缩等电 ≥78.4 ≥71.2 ≥62.9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1. 取水量(m3/t) ≤55 ≤60 ≤65
2. 原料消耗量○1 等电离交 ≤1.7 ≤1.9 ≤2.2(t/t) 浓缩等电 ≤1.9 ≤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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