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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举报 2018-05-31 09:18   关注:282   回答:1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立建设项目有何规定?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8-05-31 09:59
  支持(0)  |   反对(0)  |   举报 2018-05-31 09:29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服务企业对产生的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二类海域环境功能区的服务项目,污水未纳入市政排水管网的,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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