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随时掌握最新消息
 官方微信
 
收藏  |   举报 2018-05-31 10:08   关注:207   回答:1

提取的混合物进行生态毒理学测试是否可以接受?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8-05-31 15:49
某公司拟进口一种天然木材的提取物,提取过程中用到有机溶剂(丁二醇)。该提取物中的新化学物质的含量小于1%(脱除其中的有机溶剂,可能会发生热变性)。请问(1)申报人可否以提取的混合物进行申报(1%的化学物质+99%的溶剂)?(2)物质名称是采用:"XXX树提取物",还是"用水和丁二醇(1:1)从XXX木材中提取出的物质"更合适?(3)因为新化学物质的含量太少(含量为1%),以提取的混合物进行生态毒理学测试是否可以接受?
  支持(0)  |   反对(1)  |   举报 2018-05-31 12:11
可以按提取的混合物来进行申报。物质名称应采用"用水和丁二醇(1:1)从XXX木材中提取出的物质"。可以接受提取的混合物进行的生态毒理学测试报告。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说声谢谢,感谢回答者的无私帮助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注册协议  |  隐私政策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津ICP备19001423号

金尚铭举报电话:13920335883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审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