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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举报 2018-05-31 10:16   关注:191   回答:1

在进行特殊情形的简易申报时,在申报表格的2.5项填写加工使用方信息时,X公司本身算作加工使用方吗?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8-05-31 16:00
国内某公司X生产出某聚合物后,在其工厂内的混配器中与其他物料、溶剂搅拌混合,形成配制品,然后装桶销售。那么,在进行特殊情形的简易申报时,在申报表格的2.5项填写加工使用方信息时,X公司本身算作加工使用方吗? 
  支持(0)  |   反对(0)  |   举报 2018-05-31 14:26
如果该公司仅出售该聚合物的配制品,聚合物与其他物料、溶剂搅拌混合的过程是其整个生产过程的一部分,不算作加工使用方;如果不仅销售配制品而且还单独销售该聚合物,那么该公司应算作加工使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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