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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举报 2018-05-31 10:47   关注:201   回答:1

这10个单位的是否可以出具新化学物质理化性质数据?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8-05-31 16:23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关于境内测试机构的资质的规定"理化特性(包括光谱数据和色谱数据等鉴别数据,但不包括聚合物的凝胶渗透色谱图)方面,环境保护部公布名单之前,应为拥有下列资质之一的测试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国家级计量认证、农业部农药良好实验室(GLP)考核,但只能提供其资质允许测试项目或指标的数据。"201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91号,根据《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525号)和《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739号)等有关规定,批准10个单位为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且符合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这10个单位的是否可以出具新化学物质理化性质数据?
  支持(0)  |   反对(0)  |   举报 2018-05-31 15:24
这10个单位可以在农业部批准的符合GLP的项目或指标范围内,出具新化学物质理化性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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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声谢谢,感谢回答者的无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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