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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举报 2018-08-15 15:39   关注:1710   回答:1

GB16297-1996中提到“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按原来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那对油烟是否适用?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8-08-15 17:08
GB16297-1996中提到“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按原来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那对油烟是否适用?
  支持(0)  |   反对(1)  |   举报 2018-08-15 16:06
饮食业油烟的监测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其中5.3规定“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的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未做达不到高度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限值的规定。达不到排气筒高度要求应视为未按要求完成环保设施的建设,属于验收不合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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