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行动
保定市六项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2019-09-04 12:44  浏览:457

一、狠抓散煤取暖污染治理


一是持续推进清洁取暖。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省定约8万户清洁改造任务。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今年保定市全面启动剩余68.5万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今年9月底前,完成第三批5.56万户(列入省计划)。10月底前,力争再完成20万户左右,并全部具备采暖条件。剩下的43.3万户将在明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工程建设,9月底前具备采暖条件。在天然气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双代完成区,开展四清(清散煤、煤炉、劈柴、柴炉)工作,确保散煤归零,不复烧。


二是加大燃煤管控力度。为做好今年洁净煤保供工作,对仍需使用洁净煤的15个县(市、区)进行了摸底,预计共有居民96.6万户,需使用洁净煤161.7万吨。目前,已印发《保定市2019年采暖季居民使用洁净煤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县正在履行招标程序。


二、工业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一是“散乱污”企业防反弹。按照“两断三清”和“三个必须”(必须处罚、必须拘留、必须追责)要求,“散乱污”企业关停165家,处罚“散乱污”企业13起,处罚金额39万元,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1人。清苑区专门就东闾村起重行业制定解决方案,对家庭作坊式的污染物排放摊点逐步关停取缔,对东闾起重行业协会内的30多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待区项目限批解除后,逐步完善环保手续,规范提高东闾起重行业的管理。


二是加快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对全市具备改造条件的6家电厂实行清单化管理,目前保定深能、涿州京源已达到严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9-2015)的要求,其他4家电厂对治理设施进行调整优化,可达到要求。全市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为2019年1台15蒸吨,2020年5台105蒸吨,预计9月份能够全部取缔到位。积极推进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共有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34台,其中省定目标为13台,目前完成2台,7月份以来,经多次调度,除定兴4台没有明显进展,其余30台10月底以前能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市现有燃气锅炉1145台,2018年完成低氮燃烧改造56台,今年计划完成710台以上,目前完成275台。


三是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6月25日制定了《保定市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实行)并开展工业炉窑拉网式排查。以水泥、建材、化工等为重点,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各类工业炉窑生产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详细管理清单。经排查,全市水泥、陶瓷、铸造、石灰、耐火材料、砖瓦、铝工业、铜、镍、钴工业等行业367台工业炉窑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其中,燃煤(煤矸石)炉窑共67台(水泥行业6台,石灰行业51台,钢铁行业2台,建材行业2台,化肥行业1台,砖瓦行业5台),砖瓦行业烧煤矸石炉窑5台,燃煤量为78.6685万吨,煤矸石燃烧量为15.35万吨。其余炉窑均采用天然气或电作为能源。目前对涉煤等重点工业窑炉正积极推进在线监测。


四是实施VOCs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监控。2018年已经完成全市688家涉VOCs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联网工作。制定了VOCs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重新对全市涉VOCs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处理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不具备环境经济效益,无法保障稳定高效处理VOCs的处理工艺实施逐步淘汰;对治理工艺单一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升级改造治理设施或采用复合型治理技术。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经排查,全市共有涉味企业81家,69家按期完成专项治理,剩余1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治理按照省《关于调整城镇污水处理厂恶臭异味气体治理期限的通知》要求延长至2019年底,截至目前,7家污水处理厂预计能够按时完成治理,剩余5家因资金问题2020年完成。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专项治理。全面取缔了露天喷漆作业,依法关停取缔无证、无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和不能达标排放的汽修喷漆企业。全市共摸排447家汽修喷漆行业,其中315家完成整治,132家正在停产整治。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加强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督管理。推进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试点,探索实施餐饮油烟科技管控。夏季会战开展以来,共查处109起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并限期整改。


五是持续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和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按照管住新增、搬迁分散、关停落后、发展新兴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优化城市工业布局。目前,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公司车间建设已完工,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办公楼主体也已完成,预计11月底底完成搬迁工作。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东风路厂区预计9月底完成搬迁。加快推进乐凯集团化学公司、保定太行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搬迁;市定城区老工业区的河北保定酒业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槐茂有限公司、保定维尔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京保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4 家企业加快启动异地搬迁或就地转型升级,确保按计划完成搬迁。


三、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至6月份,全市各县(市、区)平均降尘量为7.6吨/平方公里·月,主城区为6.55吨/平方公里·月。一是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在施工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基础上,全市540个在建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对市区所有市政建设项目工地轮番开展扬尘整治排查,发现施工扬尘问题822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23份,并进行了相关处罚。对渣土运输规范工地95次,工地停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0次,约谈建设单位和运输企业负责人30人次,暂扣违规运输车辆20辆,规范运输车辆300台次,办理违规渣运案件11起,处罚金额共计30.2万元。对施工建筑工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54份,行政处罚63起,265.5万元。二是深化道路扬尘整治。市主城区道路清扫面积2028.31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面积1731.6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85.37%;县级城市道路清扫面积3073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面积2475.9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80.5%。三是实施精细化裸土整治。主城区完成二环内裸土硬化、绿化,三环内完成156条土路硬化。四是继续实施露天矿山整治。237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绿化,目前有155处通过验收。五是加大工业料堆治理力度。2019年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料堆场339家,336家已改造完成。六是严控秸秆垃圾焚烧。在全市453个秸秆禁烧视频探头的基础上,再投资825万元增加热成像视频监控探头50个,禁烧监控系统交办、推送火点937个,立案处罚96件,罚款5.76万元,行政拘留22人,问责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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