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禁限行管理。与北京同步实行常态化双尾号限行,在外环进市区主要路口建设安装了13处限高2.8米的龙门架。二是抓新能源车推广。截至目前,推广标车11133辆。三是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机动车路检路查1.6万辆次,处罚3.58万元,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279辆。10套垂直遥感监测设备安装建设于2019年6月30日全部完成。四是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五是强化车用油品监管。全市共排查“黑加油站(点)”368家,全部取缔,行政拘留82人,刑事拘留23人。对中央生态环境专项督查指出的清苑区91家和唐县47家非法加油站点问题,建立清单,处置收缴油品并追溯油品来源,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共查扣油品29.66吨、查扣流动售油车26辆,行政拘留15人,移交的问题整改到位。
五、执法监管攻坚行动
2019年1-7月份,全市立案处罚1006件,处罚金额499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53件,限产停产案件23件,移送拘留案件28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一是突出重点,治理与执法协调推进。组织成立了6个工作专班,分别是西部矿山整治专班、散乱污企业整治专班、工业炉窑整治专班、VOCs企业整治专班、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专班以及污水处理厂执法管理专班。二是异地交叉执法。从各县(市、区)抽调力量组成20个交叉执法组,开展常态化异地交叉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全市组织了5轮次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共发现环境问题1205个,所有问题均做到立行立改。三是推行执法责任企业全覆盖。为强化执法工作,企业管控责任到人,姓名、照片、电话公示上墙。四是探索实施纪检组跟进执法。每个月跟进一次,重点督查上级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并筛选一批典型案件进行查处。
六、开展万名干部进企业活动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860余家包联企业累计走访2000余家次,赠送各类宣传资料1900余册,组织培训企业员工1500余人次,针对企业问题提出整改和帮扶建议1000余条,受到企业广泛好评,有效提升了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业务水平,增强了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