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
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打响攻坚战
2019-10-21 11:07  浏览:244

经过前期属地排查,今起,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正式转入交叉排查阶段。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全市共梳理出各类“散乱污”企业2723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59家。


出台实施方案目标实现多赢


规模不大、厂房建在村落之中,位于通州区十总镇张沙村的东发水泥厂是一家典型的“散乱污”企业。作为水泥发泡板制造企业,一直未能办理环评手续。今年4月,十总镇对该企业断水断电,对原材料、产品进行转移,拆除钢棚及生产设备,实现“两断三清”。近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曾经随意堆放机械设备、不合规建设的“散乱污”企业已经不见踪影。“这里通过招商落户了一家电子企业,已经着手基建了。”当地负责人说。


东发水泥厂的整治,是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的一个缩影。今年,是我市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多赢,今年6月,市政府专题印发《南通市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


据统计,经过前期排查,南通市共梳理出“散乱污”企业2723家,并实施分类处置,一厂一策,确定了相关企业的整治目标,其中清理类1955家、整顿类650家、搬迁类118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59家。


坚持堵疏结合杜绝死灰复燃


“整治‘散乱污’,部分企业遭遇阵痛,但这是必须承受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借着这次强化交叉排查的契机,要从根子上拿掉不符合产业政策、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


今年以来,南通市组织学习借鉴周边地区的成功做法,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整治实施方案,坚持绿色发展、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四个原则,坚决禁止“一刀切”,对违法企业坚决“切一刀”。


相比以往,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排查标准。《方案》从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方面确定了“散乱污”企业具体情形,根据南通市产业特点明确了28个重点行业;


“散乱污”企业整治打响攻坚战


细化排查信息指标,力争全面摸清“散乱污”企业排污量、占地和就业等基本情况。整治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南通市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坚持堵疏结合、分类施策,具体规定了各类企业的整治措施,便于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


与此同时,考虑到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实际情况,对涉气、涉水“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整治。此外,在上一轮整治要求的基础上,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改善区域环境,为全市新兴产业发展腾出发展空间。


今年底,南通市将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引导转型升级鼓励举报投诉


记者了解到,本次整治的行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含农药、染料、涂料、油墨、有机溶剂等)、钢丝绳、纺织印染、橡胶、电镀、制革、塑料造粒、酿造、造纸、砖瓦窑、铸造、船舶修造、水泥粉磨站、铅酸电池、炼铁、碳素、印刷、家具、陶瓷、汽修、涂装(含喷漆、喷塑、酸洗)、五金加工、木材石材加工、废品回收、洗涤、混凝土搅拌、内河码头、畜禽养殖等行业。


整治期间,将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定期公开典型案例,威慑不法排污企业,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正面舆论引导,鼓励企业实施转型升级,树立先进典型,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也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反映身边的“散乱污”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散乱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一是属于国家、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且不具备优化提升条件和能力的;二是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不能满足要求,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三是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区域产业规划,且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有污染防治设施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一旦发现问题,市民可以拨打市级“散乱污”企业举报热线59002862进行投诉举报。

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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