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政策
到2030年 海南将扩建、新建9个跨区域服务的大中型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9-10-22 09:37  浏览:545
3.1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第3章 相关规划解读

2016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51号)。《规划》主要阐明了“十三五”时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是指导各地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规划》提出:

(1)加快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造升级,逐步缩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距。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的同时要考虑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鼓励相邻地区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残渣、飞灰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卫生填埋处理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是各地必须具备的保障手段,重点用于填埋焚烧残渣和达到豁免条件的飞灰以及应急使用。

(2)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减少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在城市建成区推广密闭压缩式收运方式,大中型城市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实现密闭化收运。

(3)加大存量治理力度

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应结合其规模、设施状况、场址地质构造、周边环境条件、修复后用途等,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对堆体整形、填埋气收集与处理、封场覆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附属工程等提出措施。在不达标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库容饱和的垃圾填埋场封场过程中,应设置有效的渗滤液收集导排设施,并及时收集利用填埋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4)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

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到“十三五”末,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根据当地餐厨垃圾产生规模、组分和理化性质,科学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路线和技术设备,可选择肥料化、饲料化(饲料添加剂)、能源化等工艺,工艺选择须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提高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率。

(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结合各地实际,合理确定垃圾分类范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科学设定垃圾分类类别,鼓励对厨余等易腐垃圾进行单独分类。完善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投放点,建立分类回收与废旧物资回收相结合的管理和运作模式。

(6)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和市政公用设施监管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控,监控频次和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3.2 《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年)》

该规划是对海南省域的整体性空间规划,是对规划期内海南省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作出整体的综合部署。根据主要功能区域的布局,将全省空间划分为城镇功能区、旅游度假功能区、基础设施功能区、乡村功能区等7大功能区。

规划要求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回收。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利用,创新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发展模式。扩建海口、三亚、琼海以及新建儋州、东方、万宁、陵水、屯昌等垃圾焚烧发电厂。2020年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县城中心镇和特色产业小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2030年县城中心镇和特色产业小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深入开展清洁城镇环境行动,提高各地机械化请扫率,全面提升环卫保洁作业标准。

3.3 《海南省城镇垃圾处理控制性规划(2005~2020年)》

该规划内容为全省城镇垃圾污染及其治理工作现状评析与发展预测、省域城镇垃圾处理发展规划、省域主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布局规划、专项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构建以6个跨行政区划的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为骨架的三级垃圾处理体系框架,以实现分层次的区域化管理。重点提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布局及主要处理设施的选点,垃圾转运枢纽设施布局及选点(及服务半径),垃圾处理基本技术方案的比选、论证。

3.4 《海南省“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方案》

明确指出了海南省“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主要建设任务和分布实施计划,为海南省进一步提高环卫水平,建设循环、资源、低碳、清洁的新型废物管理与处理模式奠定基础。

其规划的目标是:

1、直至2015年,保证海口市和三亚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其他市县达到90%。

2、保证城镇生活垃圾的统一收运率达到90%,建立密闭化、压缩式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3、在“十二五”期间,保证原有的简易填埋场得到无害化封场或清理整治。

4、对省内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进行餐厨处理的试点工作,海口、三亚、琼海等城市的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3.5 《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

该规划提出从全省层面入手,打破各个行政区划,科学布局,逐步在各市县实现“户分类—村收集(分散处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收运处理模式;为了让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充分发挥出作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垃圾源头减量、收运密闭、机械化程度、运营高效、配套设施完善、覆盖全省城镇、农林场、景区及部分农村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逐步在城乡推广分类收集,并把垃圾收运体系发展到所有农村,全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达到全国各省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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