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政策
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 陕西将继续对污染源开展分类治理
2019-10-31 18:16  浏览:543

10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以来,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陕西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布设覆盖了表层土壤点位14681个、深层土壤点位1491个,并在关中地区五个地市布设1589个小麦协同调查点位。生态环境部工作调度及通报情况显示,陕西农用地土壤采样点位偏移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属于全国六个比较好的省份之一;土壤和农产品测试进度、质控数据统一监控样、密码平行样合格率等也处于全国前列。陕西还被国家列为首批8个成果集成试点省份之一,整体工作进入国家第一梯队。


多年来,陕西在长期的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化进程中积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逐渐显现。而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潜伏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危害大、治理成本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13个省级工作组对各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现已完成全部254家涉镉企业的现场调查排查工作,确定涉镉重点污染企业38家,建立了排查整治清单。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介绍到,除了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外,今年陕西还从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清理整治,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监管,推进农业化肥使用减量化、加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等方面开展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


明年是国家“土十条”的收官之年,李强说:“下一步我们要坚决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考核指标,全面推进涉镉行业企业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420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对农用地进行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于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依法依规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李国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金是有限的,客观地讲在短期内对陕西大量历史遗留污染源全面治理不现实,所以要求各地在申报项目时必须高度重视前期土壤环境调查和项目实施必要性的论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对于暂时不能治理的要统筹规划,优先做好风险管控,防范社会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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