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
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2019-11-08 09:13  浏览:255

   2019-2020年秋冬季,天津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聚焦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以调整产业、能源、运输三大结构为根本,以深化燃煤、工业、扬尘、机动车污染治理为手段,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标本兼治、精准治污、持续减排、分级施策的总思路全力攻坚。

一、攻坚行动主要特点总体上看,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3个“衔接”:

一是紧密衔接国家部署要求。今年的攻坚行动中,进一步突出了与国家攻坚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对接,将国家6大方面26项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为9类34项重点工作。包括,对照国家“天津、山东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要求,我市结合产业布局,将排查整治任务细化到大港地区、保税区临港片区以及开发区现代产业区等地区;对照国家对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编制“一厂一策”方案的要求,明确制定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防治“一行一策”技术指南,全面实施石化行业升级改造,对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企业逐步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对照国家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的要求,将生产调控方案细化到钢铁、焦化和水泥行业的9家企业。

二是紧密衔接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在目标方面,为确保完成今明两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分两个阶段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其中2019年10月至12月确保完成2019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0年1月至3月全市和各区PM2.5浓度统一控制在52µg/m3左右。在任务方面,为确保全面按期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任务要求,抢前抓早、主动提速。如,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园区整合撤销任务,在确保完成原定整合撤销60个园区的年度任务基础上,力争完成90个。

三是紧密衔接重污染天气应急。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我市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对工业企业突出“绩效分级管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严格对照国家《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绩效分级指标,将重点行业企业评定为ABC三个等级,采取差异化的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不作为减排的重点,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B级企业按照国家要求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同时通过绩效分级管控进一步推动企业环保治理主动性、积极性。

二、攻坚行动主要内容

(一)优化目标。国家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在全面完成2019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基础上,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在国家目标基础上,为完成2019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现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良好开局,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根据各区年度目标和前三季度实际浓度,将全市PM2.5浓度警戒值设定为46µg/m3,各区警戒值在34µg/m3到60µg/m3之间;2020年1月至3月期间,为确保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攻坚行动目标,全市和各区以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PM2.5浓度统一控制在52µg/m3左右。

(二)细化措施。为确保完成任务目标,进一步强化9方面共34项重点措施: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2月底前,退出荣程钢铁1台588立方米高炉产能。以大港、临港、开发区现代产业区等为重点,加大化工园区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完成60个工业园区整合或撤销取缔任务,力争完成90个。将“散乱污”企业排查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随发现随整治。

二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完成36.3万户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保障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全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50万吨以下,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控制在45%以下。加快实施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热源替代工作。

三是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12月底前,建成南港铁路工程。全力推进天津港绿色港口建设,天津港港口铁矿石铁路运输比例达到45%以上。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物流配送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淘汰国家第三阶段及以下营运柴油车3000辆。

四是深入实施燃煤污染治理。全市22套公用煤电机组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本市火电厂地方标准限值的25%、40%、50%左右。完成168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按照国家要求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持续强化煤质监管。

五是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荣程钢铁完成2台烧结机、1台链篦机-回转窑超低排放改造,以及2座热风炉烟气脱硫治理,天钢联合特钢完成2台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3月底前,再完成天钢集团2台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同步完成高炉及烧结区域除尘改造。全市5家平板玻璃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标准限值70%以下;砖瓦等行业企业停止使用煤矸石为原料。制定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防治“一行一策”技术指南,全面实施石化行业升级改造,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源头替代。

六是深入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基本实现土石方作业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考核通报机制,纳入文明施工管理,对违法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方面依法给予限制。科学调整“以克论净”考核方法,将城乡结合部和背街里巷具备条件的道路纳入考核范围。全面防控堆场、渣土运输、露天焚烧等面源污染。

七是深入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在主要进津国省干道和城市道路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用车大户、排放检验机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车辆进行非现场处罚,并推动落实I/M制度。开展对大型工业企业和机场自备油库油品质量专项检查。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要求。

八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国家要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国家要求,提前指导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钢铁、焦化、水泥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

九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每月将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0年1月起,对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等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3月底前,实现全市49个国家和市级工业园区PM2.5、NO2、O3标准方法监测全覆盖。

(三)强化保障。提出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按照攻坚行动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心协力抓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二是加强监督问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对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周调度、月通报;定期对空气质量改善滞后、PM2.5浓度不降反升问题突出、监管职责履职不到位的区和镇街公开约谈。三是加强执法监管。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特别是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法检查力度。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进展和成效,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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