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行动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 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在行动
2019-11-25 10:34  浏览:246

11月21日,记者从朔州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帮扶工作对接会上获悉,省生态环境厅对朔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前期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月份-10月份,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全省排名第2;PM2.5平均浓度为36μg/m3,全省排名第2;优良天数为216天,各项指标同比均下降。

今年1月份时,由于受居民燃用散煤取暖做饭、气候原因等影响,导致朔州市以二氧化硫、PM2.5细颗粒物、PM10颗粒物为主的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各项指标反弹,环境空气质量比去年同期相比相对恶化,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研究,查找原因,因地制宜,紧盯燃煤、工业、扬尘等主要污染源,组织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能源、交警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管齐下,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近10个月来,市区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建成区完成了4个乡镇4521户集中供热改造,建设了换热站9座和敷设管网139公里,全部入户供热,新增供热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全市加大清煤禁煤力度,对市区建成区3万户居民燃煤户进行了天然气改造,同时还强化民用散煤源头管控,解决民用优质煤配送中心少、布局不合理、价格偏高、储备不足等问题,实现“禁煤区”外优质煤和生物质燃料供应全覆盖。

市委市政府还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成立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防治领导组,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吸收市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交警等13个部门,成立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道路运输扬尘等5个专项督察组,分赴全市进行现场检查,并带领市级新闻媒体参与生态环境检查,曝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严防死灰复燃,及时发现、露头即打,实现动态清零。对“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多发频发的地区实施属地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于扬尘污染进行综合防治,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对扬尘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地一律停工整改。

截至目前,督察组现场督察22次,发现朔城区、平鲁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石料开采、道路运输扬尘、施工工地扬尘、清洁取暖等方面共24个问题,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减排措施要求,已责令市区7家建筑工地和平朔“双修”工程15处施工工地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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