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行动
河北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2019-11-28 20:22  浏览:248

严防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河北省组织全省生态环境、发改、商务等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型企业逐一核查评定,建立了涉及1640个(家)项目(企业)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建立起了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首批纳入清单的企业项目开展“回头看”,启动第二批拟纳入清单的项目企业筛选工作。

据了解,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河北省建立了第一批正面清单项目1640个,其中,对257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工程、88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优先服务保障,对564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最大程度减少干扰;对731家重点出口型企业,在具有出口订单、完成出口任务期间优先保障,不停产、不限产。河北省建立正面清单是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在全国是第一个开展的。从实际效果看,在环境差异化管控中发挥了较好成效,在社会上反响良好。为确保清单内企业严格按照环境管理要求运行,河北将组织各市对纳入第一批正面清单的项目、企业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不能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及时从正面清单中剔除,通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正面清单运行机制。

据了解,河北省对首批清单内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中,将全面查看清单内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健全、运行是否良好、污染治理是否达到相关要求、是否有效实现超低排放;同时,深入对照省相关差异化管控要求,全面检视、及时查处差异化管控措施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在建立第一批正面清单的基础上,河北省近期将开展第二批正面清单企业项目筛选、审定工作,可申请列入正面清单的领域有: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保障项目、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重点出口型企业生产保障项目和军民融合重点企业生产保障项目等四个方面。申报程序是:各地对清单涉及的项目、企业全面核查后,由所属市政府审核,报河北省大气办和省直相关部门,经省直相关部门对上报清单核查评估和联合会审,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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