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概述
1.污水排放现状
北京市农村地区居民基本上将生活污水通过房屋旁的小沟小渠排放到附近的水体,部分可用的生活污水被用来喂养畜禽等。随着水冲厕所的普及,政府通过出台补贴政策的形式鼓励农村改厕工程,部分居民自建“三格式”化粪池,对于黑水基本实现了集中收集,基本达到了无蝇蛆、无臭味、卫生和安全的标准,但“三格式”化粪池仍然存在防渗漏措施不到位、清理不及时及缺少维护等问题。厨房、洗衣等灰水基本通过自建的管道、沟渠等散排至室外地面或雨水沟渠,由于灰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等元素,汇入附近沟渠后易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同时夹带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易于腐败发臭,沉积形成淤泥,导致沟渠内水流不畅。
2.农村污水处理站
(1)规模测算
由于缺乏针对农村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范,现阶段农村污水处理站规模多是通过调查当地农民的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及发展潜力等情况,由人口数量、人均用水定额及排水系数综合计算确定,同时考虑一定的安全余量,再以供水量及污水口实测水量进行复核,统筹考虑远期需求。但实际工程建设中,由于农村外来人口数量变化大,人口数量很难确定;农民用水习惯、节水意识也影响了用水定额的确定,尤其对于普遍采用“常流水”方式防止供水管道冻裂的农村地区,冬季污水量猛增,污水处理站规模测算困难。
(2)处理工艺
目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工艺选择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维护简单”原则,在充分考虑厂站的用地现状、运行情况、污水量、污水水质、经济条件和管理水平的情况下,主要可分为4种类型:“厌氧+生态”工艺、“好氧+生态”工艺、“厌氧+好氧+生态”工艺和“厌氧+好氧”工艺。
(3)处理排放标
准为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根据《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北京市于2019年1月进一步发布了DB11/1612-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明确了北京地区各类规模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标准。3.截污模式针对农村地区特有的排水管网不健全、街道宽度较窄、交叉供水管网时间久远、燃气管道占位等实际特征,农村生活污水截污模式在现有排水体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效益,可分为“村外截污”“村内合流,村外截污”“进村入户,雨污分流”等3种截污模式。其中,“村外截污”模式是在村庄外围对现状雨污合流排水管线截流,或对现状污水排污口收集,将非汛期出村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村内合流,村外截污”模式是在“村外截污”模式基础下的延伸,通过对村内主街道现状雨污合流管网(方涵)修葺或者新建,将散排至主街道的污水进行收集;“进村入户,雨污分流”模式是在村内敷设污水管线,沿每户的化粪池和厨房建设污水支管,逐户收集污水后汇入污水干管,从源头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4.资金支持政策
北京市按照“因地制宜、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开展建设,并对运营费用给予补贴。管网部分,政策支持范围从干、支、户管线调整为骨干管网,资金来源由财政以奖代补模式过渡,再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资金支持比例也逐年提高。
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思考
1.关于截污模式的选择
(1)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农村内部基本没有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部分主路建有雨水管线、暗涵或明渠,村内污水通过这些不成系统的管网与雨水一同合流排入村边沟渠,并且这些雨污合流管网修建年限较长,管线未达到污水管防渗防漏修建标准,污水下渗率较高,污水收集率低,缺少维护,大部分存在淤堵、塌陷,造成村庄外部沟渠水体污染,形成黑臭水体。
(2)思考与建议
为实现在较短的时间、利用较少的投资、完成较多村庄的污水收集处理任务,需要根据截污模式的分类、特点,统筹考虑区域的治理任务目标,并结合整体的投资限制情况,对每个村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选择与任务工期、总体投资、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截污模式。根据某区的建设经验,现阶段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任务目标为导向,针对污水直排以及非汛期污水出村的村庄实施“村外截污”,结合村庄周边的黑臭沟渠或小微水体治理共同实施,先从村庄外围进行污水收集处理,先易后难。同时对于村内整体环境改善较为迫切,实施条件好的村庄,可以选择“村内合流,村外截污”模式,进一步提升整体治理效果。在远期可采用“进村入户,雨污分流”模式,结合美丽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各类管网布置,在村内新建污水收集系统,逐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彻底实现雨污分流。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选择的截污模式,有利于任务目标完成及节省投资。
2.关于现有“三格式”化粪池
(1)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部分农村居民户外采用极为简单渗井将污水自然下渗,还有部分农村居民户外设有“三格式”化粪池,但多是采用砖砌式,无防渗漏处理,离民房较近,周边无市政管线,化粪池上清液下渗土壤或直排周边水体。近期采用的“村外截污”“村内合流,村外截污”模式均未涉及化粪池改造,存在污染地下水及周边水环境的隐患。
(2)思考与建议
化粪池对保护市政管网的通畅,减少市政大管径管道的养护周期、增加使用年限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现有化粪池的作用,建议对现状“三格式”化粪池进行以下改造,并且也应将渗井一同纳入改造范围内。
防渗漏改造。由于农村地区化粪池都是自家使用,离民房较近,很难满足《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等规范中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民房基础地质松软,建筑物倾斜,影响房屋安全,若在水源地或自备井周边,还会影响用水安全。因此需要对现状化粪池进行防渗漏处理,可考虑一体式玻璃钢化粪池,该种方式改造时间较短、投资较少,可有效起到防渗漏作用,避免对周边建筑物及取水构筑物的影响。
处理效果改造。化粪池对污水中的污染物有比较高的去除率,但是其出水无论是与GB 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还是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差距较大,上清液直接下渗土壤,会影响地下水质。因此需对无市政管网接入条件的化粪池采取就地资源化、生态化的处理措施改造,由于每户居民每天污水产生量不大,可考虑将化粪池改造为五格厌氧化粪池、沼气化粪池,还可以结合土地渗漏处理技术进行改造,也可以借鉴国外净化槽相关经验,进一步提升TN , TP去除率,提高化粪池出水水质,减轻对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加强清掏管理。排水系统尚不健全的广大农村地区,化粪池作为初级污水处理手段还将长期存在,但是必须对化粪池进行有效的管理,要定期清掏污泥,建立清掏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充分发挥化粪池初级处理的作用。
3.关于建设与运维
(1)存在主要问题
农村地区无序建设的大量村级污水处理站,由于无上位规划作为支撑,缺乏顶层设计,在建设期经常发生村民阻工、厂站无地可用,在管线施工时经常发生公路无法占掘、树木伐移审批困难及管线施工难度大等情况,造成工程推进困难、进度滞后、投资增高。并且,缺少运维单位和相应资金保障,运维机制不健全,很多村级污水处理站建成后移交至村委会管理,最终处于荒废或处理水质不达标状态。
(2)思考与建议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实施应该遵循“工程建设,规划先行”的原则,合理布局、全面规划,做到实施的科学、合理、有序推进。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应按规划落实选址,在污水处理需求非常急迫的地区,规划部门可以考虑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农村地区的选址流程。在不触碰基本农田红线的基础上,采用独认选址形式,利用土地流转的方式,在无法获得建设用地指标情况下将新建的村级污水处理站选址在村庄周边荒地、坑塘等地块,为后期调整用地性质预留条件。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还应从顶层设计入手,在项目决策期利用全寿命周期理念,通过管理和控制工程全寿命过程中的各个风险因子来控制工程风险水平,并结合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全寿命周期评价模型,统筹考虑技术可靠性、施工难易程度、民众参与意愿、土地供应情况及建设运营成本等影响因素,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厂网布局方式开展模型计算,在投资决策阶段对不同布局方式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定最优的布局方式及运营管理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还需做到建设期和运维期应统筹管理,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引入社会资本,采用“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建设、运营管理等专业分工优势,利用其先进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提高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效率,建认绩效考核体系,实现设施的可持续性运行。同时,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让专业机构以技术为基础,遵循“独认、科学、公正”的服务宗旨,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