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政策
内蒙古:治理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条例》出台
2019-12-16 21:42  浏览:268

12月1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贾明星介绍,今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全区看,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的任务最为艰巨,污染类型最为复杂,综合整治难度最大。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尤显迫切。”贾明星说。

据了解,《条例》中所称的乌海及周边地区是指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和骆驼山矿区、棋盘井矿区、黑龙贵矿区。聚焦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矿区和工业两大突出污染问题,分两章就治理煤矸石、煤田自燃、矿区渣土扬尘等矿区污染和控制有色金属冶炼(不含氧化铝)、钢铁、水泥、燃煤发电、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化工等工业污染作出更细更实更严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业,由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贾明星表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域发展协同立法方面的首次尝试,结合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践,吸收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并借鉴了外省市的立法经验,强化了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机制,确立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控制制度。条例的出台,将为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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