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行动
四川省深入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控体系初步形成
2020-01-10 19:25  浏览:306

9日上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人大城环资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召开四川省宣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新闻通报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在会上表示,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法》)正式实施后,四川省依法加大宣传和贯彻力度,推动四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全省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李银昌表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实施以来,四川先后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强化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统筹全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制定《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强化农用地安全利用、重点企业监管、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初步形成适合四川省实际的土壤污染防控体系。

按照《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按期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和成果集成报告;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已完成基础信息采集、空间信息整合、风险筛查和纠偏工作,正在陆续展开布点、采样、分析测试,将于今年内完成调查工作。届时,我们将较为全面的掌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为精准施策、打好净土保卫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时,四川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全面启动耕地质量类别划定试点工作,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131家涉重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91家企业已经完成整治任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认真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2019年公布了首批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明录,共25个地块272万平方米;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2019年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企业899户,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依法开展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工作,全省共计备案地下储罐2325个。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2019年共对30个重点县(市、区)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0个工业园区周边、30个周边有农用地的矿山和尾矿库、各市(州)主城区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周边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评估。

李银昌说,四川省还积极探索适合四川实际的土壤环境管理模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适用技术。全省6个国家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其中,2个项目已通过验收,2个项目已完工待验收,2个项目正按时序进度推进。全省3个省级风险管控区和8个省级综合先行示范区,按照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在探索部门协同管理、土壤污染风险排查、综合防控、协同预警、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目前已有47个项目纳入省级土壤污染专项资金项目库,已实施22个,累计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5亿元,省级财政投入土壤污染防治资金3亿元,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试点示范。通过区域先行先试、项目试点示范,努力打造适合四川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环境管理“四川模式”,探索适合四川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的适用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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