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蒋朝晖 实习记者陈克瑶
云南省环保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打算。
“十二五”以来,云南省水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六大水系总体水质呈好转趋势。2017年,全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2.6%,26个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2018年第一季度,云南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1%。
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抓实“水十条”重点工作
云南省河流众多,共有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与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河川水系发达,有2000余条大小河流,40多个大小湖泊。
云南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按照“保护好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
2017年以来,云南省在加快重点流域水环境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等推进“水十条”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中,出实招、下真功。
在着力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管理上,全面完成了纳入国家考核的18个不达标水体的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并抓好组织实施;建立了考核断面水质按月通报制度;在南盘江流域开展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工作;12条黑臭水体整治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其中昆明市海河已完成整治并销号。
在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督促存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的州市进行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工作。
为强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云南省环保厅于2017年年底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工业园区下达了限批预警函和限期整改通知,省环保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共同建立了“旬调度、月通报、强督查”工作制度。
2018年4月25日,云南省召开了全省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
通过实施一系列举措,2016年和2017年,云南省顺利通过国家“水十条”考核。2017年,全省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100个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为75%,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为9%。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
云南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当前,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局部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优良水体水环境保护压力大、国家“水十条”部分重点工作任务进度滞后等问题和困难。
下一步,云南省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目标、任务、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云南省将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2018年度重点工作,尤其是抓实进展缓慢的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省环保厅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完成2018年度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任务。
持续开展考核断面水质情况定期预警,以保障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为目标,加强水质分析及水质变化趋势预判,强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抓好“两头”,精准治污。坚持“反退化”原则(所有水体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要保护“好水”,加强良好水体保护,确保“好水”不能变差。以优先控制单元为重点,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系统治理“差水”。强化重点区域劣Ⅴ类水体治理,大力推进18个不达标水体的治理。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定期开展黑臭水体专项督查检查。
同时,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预警制度,防范水源环境风险。
今年一季度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断面比例超八成 云南六大水系水质呈好转趋势
2018-05-07 17:33 浏览: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