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保
关于推动土壤保护与治理产业化市场化的建议
2019-04-04 13:27  浏览:322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严峻。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土壤总点位超标率为16.1%,重度污染点位比例为1.1%,耕地土壤污染最为严重,点位超标率高达 19.4%。现在,国内市场,土壤修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具备较大商业价值的城市棕色地块,或能找到较明确责任主体的工矿业场地,以及部分污染严重的农村耕地。虽然我国土壤修复企业已从2010年的10多家增加到现在的近1000家,从业人员从约2000人增加到约1万人。但从总体上看,土壤修复行业发展基础仍较为薄弱,主要问题有:

一是土壤修复的准入门槛较低,水平参差不齐,缺少针对性和专业性的行业资质认定。目前在污染物治理项目管理机制上,还没有明确的资质和技术标准方面的相关规定,使得各地在环保项目招投标方面遭遇不少难题。

二是行业主要由政府主导,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在土壤修复领域政策、法律、商业模式仍缺位的状态下,土壤修复市场的商业模式尚不完全清晰,还是以工程和咨询为主;土壤修复产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投资驱动。目前土壤修复资金除少数由房地产开发商埋单,大部分项目主要依靠地方政府付费(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政府承担的修复资金所占比例达3/4),而地方政府由于经济增速放缓,财税收入面临放缓压力,难以完全落实土壤修复资金。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于政府,缺少稳定的支付体系,难以形成合理的盈利模式,制约着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

三是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不健全。在政策法规方面,鉴于近年来城市工业企业搬迁中土地污染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专门的规定,同时将土壤修复提到了专项规划的高度。但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非常不完善,尤其缺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污染土地开发的产业专项基金、投融资奖励、税收减免等金融鼓励政策。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使市场找到相应的监督和实施依据。

为推动土壤保护与治理产业化市场化的建议

一、多措并举,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建立国家级土壤修复技术综合性试验示范区,选择危害严重、影响较大的污染流域或县(市)域为典型区域,以成熟技术成果的规模化工程示范为切入点,以污染土壤的安全利用为目的,在已有治理工作基础上,联合相关力量, 组织来自生物、物理、化学、农学和食品等不同学科专家,进一步研发和完善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开展集成创新,形成因地制宜的修复技术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治理模式,建设土壤污染大规模连片治理示范样板。推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事业全面深入开展,对从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企业给予项目示范和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土壤污染防治产业链。完善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激励政策,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加强清洁土壤的管控技术研究,防止污染物在土壤中累积和污染面积的继续扩大,以保证其永续利用。

二、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市场化机制。国家有关部门可指导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定经济激励措施,培育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市场,将第三方治理作为主导模式,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培育壮大资源环境保护产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机制,明确污染场地管理机构和责任主体等,制定完善的污染场地修复和治理资金筹措、管理、使用制度。政府成立融资平台公司,建立循环利用资金和土壤污染治理基金体系,基金可由政府专项投入、从各地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和征收污染主体环境税等组成,用于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三、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由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一套全面、准确、及时的土壤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服务并指导于国土资源管理、农业生产布局和土壤修复治理等工作。规范完善各行业土壤环境检测标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规范操作行为,明确各行业对所处地段土壤环境的修复要求,树立土壤治理行业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改进市场监管机制,加大违禁药品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倡并推广以微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加强以菌治虫、以虫治虫等现代农业技术研究。

四、联合化肥行业推广有机、微生物肥料的使用。国家可指导各地政府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形式,统一招标采购有机肥、微生物肥、菌肥,发放到农户手中,再由基层政府监督肥料的使用情况,持续跟进。大力加强对预防土传病虫害、提高作物品质的优质有机肥、菌肥的宣传力度,可由政府强制执行有机生产标准。大力推广有机肥、菌肥的使用试点,转变农业施肥模式。通过补助、贴息等政策,积极支持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来源: 山东省政协、九三学社山东省委秘书长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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