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一套完整的法规标准体系。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的核心通常指“一条一法两标三部令”,其中“一法”,指的是《土壤污染防治法》;“一条”,指的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 “两标”,指的是《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三部令”,指的是《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2017] 第42号)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46号)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