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行动
规范合理使用土壤污染专项资金 确保先行区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2019-07-14 12:06  浏览:452
“各先行区普遍面临土壤环境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足、监测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有的先行区仅有1-2名同志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同时还兼任其他工作任务;基层则更为薄弱。” 土壤生态环境司相关负责人说。


当前,距离2020年底仅剩一年半时间,按期完成“土十条”相关目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巨。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要求:“各有关市级人民政府是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土十条’要求,从4个方面积极先行先试,取得实效。国家层面将加强工作指导和成果总结凝练,指导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样板。此外,要加大对河北雄安新区先行区建设的支持,做好顶层设计,尽早取得成效。”


为此,各地应高度重视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应定期调度先行区建设工作进展,推进部门协调配合,协调解决问题,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样板。


在能力建设上,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管制度、监管机制、监管模式和监管队伍。在机制创新上,总结和完善实践经验,形成系统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在源头防控上,进一步开展涉重行业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链条。在风险管控上,对现阶段暂不开发利用或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规范合理使用土壤污染专项资金。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提高执行率。对标找差,抓紧补齐短板。对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及先行区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梳理先行区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清单,抓紧补齐短板,确保先行区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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