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保
国家及地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汇总与比较
2019-07-18 11:38  浏览:433
8、河北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

现有企业2019年12月31日前仍执行DB13/2167-2015,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