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环保要闻
生态环境部: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A级企业 今冬遇重污染不停限产
2019-07-26 20:42  浏览:615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指导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这是推动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钢铁企业积极行动,正在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我们相信,钢铁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会大幅度下降,为解决空气污染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等应急措施。


为指导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目前我部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拟按照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输方式等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分别采取不同重污染预警等级应对措施和力度,提前告知企业,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


我部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这类企业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树立标杆企业,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提升,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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