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
福建省南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
2019-07-27 10:31  浏览:469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二十六)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财政支出要向蓝天保卫战倾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筹资模式,解决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缺口。制定完善相关环境经济税收政策,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二十七)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大气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应用泉州市机动车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按省上部署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配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上收。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2020年底前完成一轮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运用省生态云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等。


(二十八)加大环境执法,配合开展环保督察。持续组织开


展“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和推广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违法行为。严格机动船环保监管。强化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管。加大非法销售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强化建筑施工等各类扬尘污染执法。加强餐饮、烧烤行业油烟排放监管。强化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查处。对汽车维修企业实施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国家、省上环保督察等有关工作。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构建全民共治格局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各地要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完成。市有关部门要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


(三十)加强信息公开,构建共治格局。加强大气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要按要求公布有关环境治理信息。社会各方力量要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市直有关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泉州港口管理局围头湾港务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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