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
保定市以九大专项行动迅速整改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
2019-08-02 09:42  浏览:457

为深入贯彻落实6月13日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问题约谈会精神,迅速整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保定市决定开展九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发力,有效整治散煤、“散乱污”企业、油路车和扬尘等污染,确保上级移交通报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确保8月底前实现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指标同比双下降,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目标和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防治任务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九个整改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煤质管控整改专项行动。将全市划分为“三个战区”,即“双代”战区、平原战区和山区战区,分别由一名市领导挂帅,靶向治理,从严管控,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双代”完成区域确保散煤清零,清苑、涞水、阜平、高阳、蠡县等非双代区域全部燃用洁净煤。


二是开展气代煤电代煤整改专项行动。针对列入2018年改造计划后未实施改造的清苑区、满城区1.5万户整改任务,分两批进行整改落实,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他各有关县(市、区)积极推进列入2019年双代计划的工程实施,确保安全完成双代任务。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攻坚专项行动。对清苑区东吕村400余家起重机械制造企业等产业集群,全市统一“散乱污”企业和集群整治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地方责任和电力部门责任,证照不全的违法企业不得供电,压实乡镇环保所和网格员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和协调解决问题,全面监管,立体化整治,确保7月底“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四是开展重污染企业搬迁专项行动。2019年确保完成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退城搬迁。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东风路厂区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搬迁,主要生产设备拆除,确保不可恢复生产,相关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生产原料和生产厂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清理处置,达到环保和安全要求。加快推进乐凯集团化学公司、保定太行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搬迁;市定城区老工业区的河北保定酒业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槐茂有限公司、保定维尔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京保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家企业加快启动异地搬迁或就地转型升级,确保按计划完成搬迁。


五是开展工业企业和园区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借鉴廊坊市文安县和沧州市泊头市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典型经验,按照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推进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清洁化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厂区裸露土地参照园林绿化要求进行绿化、硬化处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的落后治理工艺。开展VOCs专项治理,实行“一企一策”,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立行立改迅速制定实施《保定市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试行)》,对工业炉窑实施分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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