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领导能力;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4)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5)安全风险管理;
(6)设计管理;
(7)试生产管理;
(8)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9)设备设施完好性;
(10)作业许可管理;
(11)承包商管理;
(12)变更管理;
(13)应急管理;
(14)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4.1安全领导能力
4.1.1 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4.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情况,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4.1.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专业、学历满足情况。
4.1.4 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并7督促落实情况。
4.1.5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岗在位、带(值)班、参加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情况。
4.1.6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及考核情况;“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检查处置情况。
4.1.7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能力保障情况。
4.1.8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缴纳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情况。
4.1.9 异常工况处理授权决策机制建立情况。
4.1.10 企业聘用员工学历、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情况。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层级所有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情况。
4.2.2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落实、考核等情况。
4.2.3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情况。
4.3 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4.3.1 企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情况。
4.3.2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
4.3.3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的调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档案的建立;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教育培训方式及效果评估;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对承包商等相关方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4.4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4.4.1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4.2 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的要求收集安全生产信息情况,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信息、行业经验和事故教训、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等其他相关信息。
4.4.3 在生产运行、安全风险分析、事故调查和编制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应急预案等工作中运用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
4.4.4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编制及获取情况。
4.4.5 岗位人员对本岗位涉及的安全生产信息的了解掌握情况。
4.4.6 法律法规标准及最新安全生产信息的获取、识别及应用情况。
4.5 安全风险管理
4.5.1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5.2 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情况,主要包括:
(1)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运用HAZOP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2)对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3)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4)对控制安全风险的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风险辨识;
(5)对厂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风险排查;
(6)对存在安全风险外溢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及预警。
4.5.3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可接受安全风险标准的制定;
(2)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和制定管控措施的落实;
(3)对辨识分析发现的不可接受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方案,制定并落实消除、减小或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岗位和人员,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4.5.4 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实施监控及失效后及时处置情况。
4.5.5 全员参与安全风险辨识与培训情况。
4.6 设计管理
4.6.1 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情况;与周围敏感场所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性情况,包括在工厂选址、设备布局时,开展定量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4.6.2 开展正规设计或安全设计诊断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符合性情况。
4.6.3 落实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要求情况。
4.6.4 总图布局、竖向设计、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朝向、安全距离等合规性情况。
4.6.5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配置情况。
4.6.6 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符合性情况。
4.6.7 涉及精细化工的建设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按规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情况。
4.6.8 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情况。
4.7 试生产管理
4.7.1 试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建设项目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界定情况。
4.7.2 试生产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主要包括:
(1)总体试生产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的编制、审查、批准、发布实施;
(2)试车物资及应急装备的准备;
(3)人员准备及培训;
(4)“三查四定”工作的开展。
4.7.3 试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
(1)系统冲洗、吹扫、气密等工作的开展及验收;
(2)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工作的开展及验收;
(3)投料前安全条件检查确认。
4.8 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4.8.1 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的编制及管理;
(2)操作规程内容与《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要求的符合性;
(3)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定期确认与审核修订;
(4)操作规程的发布及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
(5)操作规程的定期培训和考核;
(6)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后对操作规程及时修订。
4.8.2 装置运行监测预警及处置情况,主要包括:
(1)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及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
(2)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设置并投用;
(3)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等手段,有效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及时安全处置。
4.8.3 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开停车前安全条件的检查确认;
(2)开停车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开停车方案的制定、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落实;
(3)开车过程中重要步骤的签字确认,包括装置冲洗、吹扫、气密试验时安全措施的制定,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介质前的流程确认,引进物料时对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的监测与流程再确认,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的管理,可能出现泄漏等异常现象部位的监控;
(4)停车过程中,设备和管线低点处的安全排放操作及吹扫处理后与其他系统切断、确认工作的执行。
4.8.4 工艺纪律、交接班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情况。
4.8.5 工艺技术变更管理情况。
4.8.6 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主要包括:
(1)重大危险源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记录、安全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应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3)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4)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5)对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具有独立安全仪表系统;
(6)对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7)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8)处置监测监控报警数据时,监控系统能够自动将超限报警和处置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并实现留痕。
4.8.7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措施的设置及投用情况。
4.8.8 剧毒、高毒危险化学品的密闭取样系统设置及投用情况。
4.8.9 储运设施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执行;
(2)储运系统设施的安全设计、安全控制、应急措施的落实;
(3)储罐尤其是浮顶储罐安全运行;
(4)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储存管理。
4.8.10 光气、液氯、液氨、液化烃、氯乙烯、硝酸铵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与硝化工艺的特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4.8.11 空分系统的运行管理情况。
4.9 设备设施完好性
4.9.1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9.2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管理台账的建立,备品备件管理,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编制,设备维保人员的技能培训;
(2)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维护、检修工作的开展,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
(3)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新(改、14扩)建装置和大修装置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及长期停用后的再次启用前的检查确认、日常维护保养,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的专业会签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