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当外来污染物进入土壤,就认为发生了“土壤污染”。然而,由于土壤通常会对外来污染物具有一定的吸附-固定能力、化学氧化-还原作用及土壤微生物分解作用,可缓冲外来污染物造成的危害,降低外来污染物进入自然生态的风险,只有外来污染超过土壤自净作用的负荷才将成为土壤污染。因此,中国国家环保部指出:当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并进而造成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称为土壤污染。
通过各种途径输入土壤环境的物质种类多种多样,一般可以认为,土壤环境中存在的污染物,应该包括自然界存在的几乎所有物质。通常我们把输入土壤环境中的足以影响土壤环境正常功能、降低作物产量和生物质量、有害于人体健康的那些物质称为土壤污染物。按照污染物的性质,可将土壤污染物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
1、无机污染物
污染土壤环境的无机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汞、镉、铅、铬、铜、锌、镍以及类金属砷和硒等)、放射性元素(锶-90、铯-137等)、氰化物、酸、碱等。其中属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的危害最为严重。
2、有机污染物
污染土壤环境的有机污染物质主要包括人工合成的有机农药、有机溶剂、石油烃类、多氯联苯、多环芳烃和二噁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