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市场过剩、激烈竞争、优胜劣汰,今后煤电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还是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外拓市场,主动作为。按照“量为基础、价为关键、量价统筹、区域优化”的原则,建立区域或跨区域市场营销体系,组建多维度营销团队,促进售电公司独立运作,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增强用户粘性,科学制订交易策略,积极参与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交易,反对市场垄断与恶性竞争,努力实现“三个目标”:发电量达到“三同”水平,市场电量超过装机占比,区域发电效益最大化。
内强管理,降本增效。围绕“三电”“四煤”,依靠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生产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风险管理、资本运作管理、燃料全过程管理,提升资产质量与效益。目前已在实践中摸索出许多成功的经验与做法。
(六)政策配套,保障生存。
煤电作为传统化石能源,既要积极适应绿色发展需要,又要全面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我国能源清洁转型、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的必然结果。
为保障煤电“适者生存”,除了煤电企业要继续内强管理、外拓市场、科技进步、资本运作、等待转机外,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根据煤电新的战略定位,针对市场化改革过渡期、能源转型期,调整、完善旧的政策,出台“煤电新政”:
1。保留环保电价并执行到位,探索建立两部制电价和容量市场;减少政府对市场交易的定向限制、价格干预,形成市场定价机制;允许煤电严重亏损省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重启煤电联动政策;
2。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实行“基础价+浮动价”定价机制;鼓励煤电联营、能源企业跨行业重组,构建煤电产业链、供应链;
3。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煤电发展,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执行关停企业电量补偿政策,开展发电权交易;
4。鼓励煤电参与调峰、调压、备用,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
5。各省区出台“以水补火”“煤电互保”等差异化政策等。(作者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