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一般原则
合规是指排污单位许可事项和环境管理要求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许可事项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值符合许可证规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环境管理要求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按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排污单位可通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和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自证其依证排污,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依据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记录中的内容,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也可通过执法监测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若同一时段的现场监测数据与有效自动监测数据不一致,优先使用符合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要求的现场监测数据。对于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或污染物而未采用的以及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规定的,即认为不合规。
10.2废气
10.2.1排放浓度合规判定
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合规是指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获取的自动监测、执法监测或自行手工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数据低于或等于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相关达标判定方法的,从其规定。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关标准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污染控制措施要求的,即认为合规,其他情形则认为不合规。10.2.2排放量合规判定污染物排放量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满足年许可排放量要求。
10.3废水
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合规是指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获取的自动监测、执法监测或自行手工监测任一有效日均值(除pH外)低于或等于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排放标准中浓度限值为非日均值的污染物,其排放浓度达标是指按相关监测规范要求测定的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相关达标判定方法的,从其规定。
10.4管理要求
有核发权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排污许可证中的管理要求,审核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核查排污单位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合规判定主要包括:
a)排污单位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b)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频次等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c)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执行报告要求定期上报,上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资料性附录A由表A.1~A.3共3个表组成,仅供参考。
表A.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表A.2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表A.3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