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80个村要配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的综合治理。其中,小店区24个、杏花岭区11个、万柏林区1个、古交市26个、清徐县15个、娄烦县3个。
太原市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结合当地经济条件、环境敏感度、地形地貌、人口规模、村庄人口聚集程度、环境管理要求等因素,尽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要优先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的村庄、重点河流及水质不达标断面控制单元内的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
同时,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工艺选择上,根据污水排放要求、环境容量和经济条件,要选择应用普遍、运行稳定、经济适用的技术和设备,防止因选择不当导致建设运行成本高、维护管理复杂而无法运行。
此外,合理确定处理规模,加强污水收集,避免因来水不足造成设施闲置浪费甚至报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注重与村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做到易于维护管理。还要注重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