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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9-10-21     作者:环保管家    浏览:383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通过此次公告,邀请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工程的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


(2)建设地点:兴宁市新陂镇、五华县安流镇、丰顺县汤坑镇、梅江区西阳镇奇龙坑;


(3)项目概要:本规划在梅州市全市范围内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个。其中兴宁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兴宁市新陂镇茅塘村大窝里、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位于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楼华自然村南地块、丰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梅州市丰顺县五斗种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


二、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工,0753-230282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020-8336361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jdRcHF6BwB2XRqEDQP7zQ


密码:xaru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信以及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及建议,电子邮件发送至939860095@qq.com,公参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个人和单位均可在自发布之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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