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新型干法回转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主要工艺流程为:垃圾运到水泥厂经计量后倒入垃圾池储存。用抓斗把垃圾抓入板式输送机,人工挑选出大件垃圾、大块建筑垃圾和可回收物,其余被带式输送机送入喂料小仓,输送过程中由除铁器除去磁性金属。喂料机把垃圾均匀地喂入回转式焚烧炉,利用熟料冷却机的热风作为燃烧空气,垃圾在热风的作用下焚烧,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1100℃左右)进入窑尾分解炉和预热器,与水泥生料换热,为水泥生料分解提供热量,然后由窑尾废气处理系统净化后排放。垃圾焚烧灰渣直接进入回转窑作为水泥原料或从焚烧炉排出作为水泥混合材使用。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艺上虽然解决了生活焚烧的废气、废渣和废水的难题,同时为水泥生产提供部分替代优惠燃料,达到了工艺的互惠互利,但是结合工艺的特点以及海南省区域位置、生活垃圾特性以及市场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环保部正式发布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新建、改建或扩建处置其他固体废物的水泥企业,应选择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3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窑,同时考虑在不影响水泥生产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每烧成1吨水泥熟料可协同处置0.06~0.15吨的城市生活垃圾,由此可见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寄托于水泥熟料的生产,生活垃圾能力与水泥市场波动高度相关,水泥市场低迷时将影响生活垃圾的正常处理,不宜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2)由于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处于起步阶段,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不高,生活垃圾中通常混有餐厨、瓜果蔬菜、甚至建筑渣土等垃圾,直接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能源结构上明显不太合理,甚至对能源造成浪费。
(3)海南省由于气候原因,雨季较多,生活垃圾含水率相对较高,在处理过程中将消耗大量的热能,造成后期运营成本的增加。
(4)根据现在已运行的协同项目数据显示,水泥窑协同处置运营成本较高,每吨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费约200元左右,结合海南省生活垃圾的特性,由于分类水平不高、含水量大,处置费用也将随之增加。
结合以上分析,本规划暂不建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处理生活垃圾,后期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项目。
6.2 规划布局
6.2.1 布局原则
按照“科学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从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垃圾产生量、运距、环境保护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与分析,同时兼顾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和淘汰升级等,科学、经济地对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总体布局,规划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以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为基础,根据各市县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意向进度、垃圾量规模及处理需求等合理补充;
2、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宜设置2条及以上焚烧线,单条焚烧线处理规模不宜低于300吨/天,对于垃圾产量少的区域,宜按照邻近市县统筹布局的原则。处理设施选址宜位于现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附近,实现垃圾的集中处置,便于后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构建。
3、对于生活垃圾量大于300吨/天的市县,而周边邻近市县生活垃圾量较小且运距相对合理的,优先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量小于300吨/天的市县,其生活垃圾优先纳入邻近市县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4、沿海市县人口相对集中、垃圾量大、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应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中部城市人口密度小,垃圾量少,多以山地为主,交通受限,主要纳入相邻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采用焚烧与填埋相结合的处理模式。
5、考虑运输距离因素,对于跨市(县)的处理设施项目宜按可操作性由强到弱的原则排序,建议运输距离45-75公里以内,确保各项目间垃圾资源的合理配置。
6、海南属于台风等极端天气高发区,灾后产生的大量垃圾依靠生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难以短时间内处理,极易引发环境污染,同时根据环保要求,考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检修等状况,应完善焚烧厂配套渗滤液处理、飞灰、炉渣处置设施等建设,统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论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争取做到“三同时”,确保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前完善渗滤液、飞灰、炉渣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6.2.2 布局思路图例解析
本规划按照“科学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结合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十二五”规划,从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垃圾产生量、运距、服务范围、运行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与分析,科学、经济地对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总体布局。以下结合图例来对规划思路进行具体的说明。
1、科学预测、合理配置。以白沙县为例,如图6-1所示。
图6-1 白沙县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图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焚烧线数量和单条焚烧线规模应根据焚烧厂处理规模、所选炉型的技术成熟度等因素确定,宜设置2-4条焚烧线。
从技术成熟度、运行稳定性及设备经济性考虑,比较广泛使用的单炉处理容量大部分为300~600t/d,结合白沙县2016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30t/d,白沙县2023年、2030年预测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77.23t/d、212.33t/d,不建议建设单炉处理能力在300t/d以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结合国内生活垃圾主流处理工艺,初步拟定白沙县生活垃圾采取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的处理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中明确提出:“加强区域统筹,实现焚烧设施共享。鼓励利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改建或扩建焚烧设施;积极开展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静脉特色小镇等建设”。
结合白沙县临近市县区域位置关系,综上分析,根据临近市县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理现状,规划在儋州市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服务范围涵盖儋州市全市、白沙县全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及临高县部分乡镇。实现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逐步由“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的模式过渡到“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模式。
2、优化路线、区域共享。以万宁市为例,如图6-2所示。
结合万宁市临近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情况,琼海市、陵水县均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陵水县焚烧发电厂为在建)。根据海南省各市县交通路网现状及规划图,综合考虑处理规模、运输距离等实际情况规划万宁市辖区内生活垃圾纳入琼海市、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服务范围。其中,纳入琼海市范围的包括城区、万城、北大、东澳、大茂、后安、和乐、山根、龙滚,距离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距离分别为67公里、67公里、66公里、78公里、65公里、58公里、57公里、48公里、34公里;纳入陵水县范围的包括南桥、礼纪、长丰、三更罗,距离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距离分别为41公里、60公里、67公里、69公里。
万宁市生活垃圾主要路线均可由沿223国道、G98完成运输,运输距离基本在70公里以内,运输距离适中,相比于统一运至琼海市或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节约运输成本,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区域共享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