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10公里范围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今年我省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2.27亿元,省级财政资金1亿元,计划在全省16个市州开展735个废弃露天矿山整理,共计约26640亩。这是近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的。
目前,矿山修复项目正陆续启动,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矿山修复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水土流失,恢复植被”为重点,按照“一矿一策,切实可行”的原则,修复和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结合植被恢复和山体修复,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矿山生态修复与地质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移民搬迁等工作相结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