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充分肯定了2016年至2017年云南省开展饮用水水源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当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把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当作重大民生工程来落实,各地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按国家要求的时限完成了整改并销号。
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深刻领会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和时限要求;三是要全面把握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和重点;四是要建立此次专项行动的信息公开制度;五是要压实责任。全省各州(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全国会议精神,确保云南省2018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会议强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既是民生工程,又是环保职责,更是政治任务。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各地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久久为功,扎实抓好全省水源地保护工作,为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