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消息,截至12月20日,黑龙江省全面完成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核发了17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2092张。较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时间提前了11天。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2017年版)要求,2019年黑龙江省需要负责2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中有4个行业黑龙江省没有相应企业。
2019年核发了17个行业共计2092张排污许可证,包括:磷肥、汽车、电池、水处理、锅炉、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酒类制造、电镀设施、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方便食品制造、其他食品制造、聚氯乙烯、废弃资源加工工业、电力生产(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
2019年核发行业中,锅炉、食品加工、水处理等黑龙江省企业数量较多。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核发任务,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实施了分行业分步核发战略。2019年初,省生态环境厅及早组织地市开展了21个行业拟发证企业摸底清查,摸清全省在核发范围的企业情况,确定了17个行业的核发清单。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发布的先后顺序,制定了阶段发证的任务目标。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间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和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业要按证排污,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建立,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