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μg/m3),同比下降25.0%,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额完成《攻坚方案》提出下降15%的改善目标。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分别为53μg/m3、58μg/m3和63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安阳,分别为102μg/m3、97μg/m3和96μg/m3。重污染天数最少的4个城市依次是廊坊、长治、济南、阳泉,分别为5天、6天、8天、8天;天数最多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安阳和石家庄,分别为32天、30天、30天。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保定,同比分别下降44.2%、42.1%和39.7%;降幅最小的3个城市为晋城、阳泉、邯郸,分别下降3.7%、12.2%、15.7%,均未完成《攻坚方案》改善目标。重污染天数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是廊坊、北京、太原,分别下降86.1%、74.4%、74.3%;晋城同比持平,济宁同比下降7.7%,均未完成《攻坚方案》改善目标。
从目标完成率看,PM2.5降幅目标完成率排名前6位的城市为廊坊、德州、保定、北京、新乡和石家庄,完成率分别为220%、211%、180%、177%、170%、168%;晋城、邯郸、阳泉完成率偏低,分别为37%、79%、81%。重污染天数下降完成率最高的3个城市为廊坊、长治、德州,分别为574%、571%、461%;晋城、济宁完成率偏低,分别为0%、77%。
按照《工作细则》规定,考核结果以PM2.5改善目标为基础,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作为修正项,综合PM2.5降幅排名和完成率排名,评定考核结果如下: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庄、鹤壁、新乡、衡水、安阳、唐山、天津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滨州、聊城、济南、长治、淄博、焦作、邢台、沧州、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濮阳、郑州、开封、菏泽、济宁等5个城市考核结果为合格;邯郸、阳泉、晋城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