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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正在开展

   日期:2018-08-24     浏览:322    评论:0    
核心提示: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

附件: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省工业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一)绿色工厂。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具体评价要求见附件2。

(二)绿色园区。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通过在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创建具备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绿色园区。要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在园区层级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推进园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具体评价要求见附件3。

(三)绿色供应链。在汽车、电子电器、通信、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发挥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确立企业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优先纳入绿色工厂为合格供应商和采购绿色产品,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供应链,企业要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的目标。具体评价要求见附件4。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创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园区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申报单位自评价。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园区对照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并将自评价报告报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

(三)市(州)推荐上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对企业自评价报告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并于8月30日前连同企业自评价报告(一式四份,随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我委。以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委。

(四)评估确认。我委将组织专家对企业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论证,必要时采用现场抽查等方式,确定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按程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并择优向工信部推荐作为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园区按照相关要求提出建设方案,做好日常监管和服务。要充分发挥省内相关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及金融机构的力量,共同推进全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二)加大支持力度。整合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有关专项,加大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实施的支撑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优先予以支持。鼓励各市(州)、县(区)加强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及时发布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情况,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要定期报送绿色制造水平指标及先进经验等信息。各地要不定期对示范企业、园区开展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我委。

(四)鼓励企业创新。支持重点企业依托相关行业联盟、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和推进机制创新,积极参与研究地方性、团体性标准,不断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五)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对企业、园区有关绿色设计、绿色工艺、资源循环化及绿色制造体系标准评价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发挥媒体、绿色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各方的积极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企业自觉践行绿色制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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