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自福州、晋安、闽侯、闽清等地环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入企业、进厂矿展开联合执法,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处。这是福州市环保局开展“双百行动”(百日攻坚、百人参战)助力环境执法大练兵时,所采取的一种创新执法方式——异地交叉执法。
从6月19日起,福州市环保局集中优势执法力量,从全市环境执法队伍中抽调100人,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在百日攻坚期内,打破原有执法所辖区域,由市环境执法支队和县(市、区)大队抽调骨干力量组成9个~12个小组,分阶段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每个执法组设组长1名,由市环境执法支队人员担任,执法组成员来自全市不同区域。各县(市、区)明确责任人、责任期限,对执法组发现交办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使用移动执法平台制作执法笔录和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进行立案处罚。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州市“双百行动”共出动704人(次),检查企业273家,发现违法问题企业172家,立案处罚82家,取缔关闭47起,责令整改57起,责令停止建设12起,责令停止生产4起,办理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12起,复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213件。
福清市龙江流域海口桥断面因多次出现劣V类水质,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针对这一情况,福州市环保局与福清市政府于8月1日~3日联合组织开展“双百行动——龙江流域”行动,由福州、仓山、晋安、连江、永泰等市县两级环境执法人员,会同福清市环保、水利、住建、农业、公安、城管等部门人员,组成现场检查人员共计36人,联合对龙江流域及大北溪、关溪、太城溪、虎溪4条主要支流沿岸2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及“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通过双百行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个别不配合环保工作的企业、个人起到震慑作用。”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执法越来越严,环境质量越来越好。”福州市群众纷纷称道。(黄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