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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约谈8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日期:2018-09-27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218    评论:0    
核心提示: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寇江泽)26日,就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区问题,生态环境部约谈辽宁锦州,吉林延边,江苏镇江,安徽宣城,重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寇江泽)26日,就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区问题,生态环境部约谈辽宁锦州,吉林延边,江苏镇江,安徽宣城,重庆沙坪坝区、北碚区,云南丽江和西双版纳,以及安徽省林业厅、重庆市林业局、云南省林业厅,要求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2017”整改落实,禁止以损害自然保护区为代价谋求一时一地经济增长。

约谈要求,有关地市(州、区)政府和林业厅(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狠抓问题整改。相关整改方案及查处情况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生态环境部,并抄报相关省(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将适时组织抽查,推动地方整改到位。


因存在大量违建项目侵占自然保护区问题,生态环境部近日约谈了8个市(州、市)政府和3个省(市)林业厅(局)主要负责同志。

与以往相比,此次约谈内容中的两个变化值得关注:“一把手”的姓名第一次出现在新闻通稿中;有关部门第一次成为生态环境部约谈对象。

“一把手”被“指名道姓”,相比隐去姓名,更具针对性,能够让“关键少数”感受到更大的压力。因为“一把手”在约谈会上对于问题整改作出的表态发言,除了是代表所在政府或部门对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也将成为其本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不留“面子”,就是使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同时起到足够的警示和教育作用,真正推动问题的解决。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一把手”被约谈,则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统一的监督管理责任,这样的统一监管职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只会不断加强。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部门如果不能尽职履职,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约谈的对象。

同时约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就是要当面指出问题,用这种方式再次强调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各相关部门必须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保护生态环境,“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发挥关键作用,牢固树立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避免再出现以损害生态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情况。(童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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