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25日电 (记者黄晓慧)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今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
据海南省水务厅厅长、河长办第一副主任王强介绍,2017年底,海南已全面建立了河长制,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2090名,实现了河长“有名”。《规定》明确了河长制湖长制的实施范围,厘清了河长湖长的职责,突出了社会监督,要求省、市县(区)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和河长湖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布河长湖长名单和监督电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就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及相关违法行为向河长湖长投诉、举报,河长湖长应如实记录、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规定》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积极参加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河湖管理提供志愿服务。
《 人民日报 》( 2018年10月26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