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生态环境档案的科学管理,规范档案著录工作,我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修订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反馈联系人(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苏州大学吴品才
电话:18913565677
邮箱:wupincai@suda.edu.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通达路2088号18-401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王晓璐
电话:(010)66556030
附件:1.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 (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