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多种手段,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责。2017年至今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517件,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采纳410件。
为实现对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的实时监督,有效防止涉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江西各级检察机关与同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联系,会签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此外,还在这些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派驻检察室(工作站)超过110个。
“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老大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处处长杨桂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