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山东省淄博市不断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科学划定限行、禁行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查排放超标、违规上路等情况。
淄博市根据城市布局和企业分布,在全市共划分限行区域及限行路段36处,合理规划中型、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扩大禁限行范围。各区县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和农用运输车辆通行,严禁使用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区县外环道路以内以及经过城区的国省道禁止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通行。
为加大监管力度,淄博市抽调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组,以重型柴油货运车辆为重点,对柴油车尾气排放、冒黑烟等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按照环保检测、公安处罚、交通责令维修的模式,控制高排放车辆污染。2018年以来,共开展行动197次,检查车辆6000余辆。
在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治理方面,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针对全市渣土车运输公司、垃圾清运运输公司、城区建筑工地等领域的城区特种车辆开展联合检查。2018年以来,全市各部门联合开展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检查46次,检查各类机械1126台。
此外,淄博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联合针对全市物流公司、客运公司、旅游公司、邮政公司等车辆集中停放地的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抽测检查。(王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