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无人机对排污口进行排查。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摄
中新网6月28日电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刘志全司长28日透露,截至6月27日,全国共发放排污许可证近5.1万家。
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就“排污许可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提问。
刘志全回应称,排污许可制实施两年多来,“一证式”管理的理念正在逐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开始在实践中得以呈现,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着力构建排污许可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两项部门规章,起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推动完善排污许可法规规章体系。同时,发布钢铁、水泥等38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初步构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体系。
二是全面开展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截至6月27日,全国共发放排污许可证近5.1万家。
三是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2019年3月起,生态环境部组织北京市等8个省(市)针对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按照部党组要求,通过两个“两步走”,即先试点再推开、先发证再整改,推动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截至6月20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共摸底排查36000多家排污单位,清理出无证排污单位近2000家,应发尽发,不满足发证要求的依法处理处置,目前重点区域已基本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四是强化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建成并稳定运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承担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和日常监管;引导河北、上海等地开展排污口信息化试点,用二维码记载排污许可、环境监测以及监督执法等信息;启动8个省市的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试点工作,推动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两个环节数据打通。
五是加快推动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衔接环评和执法,推动形成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统筹总量控制制度,为环境税、环境统计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提高管理效能。
刘志全坦言,工作中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尚未实现企业全覆盖。8个清理整顿试点省(市)在过去发证近14000张,此次清理出无证企业3500多家;重点区域清理整顿前发证6800多张,此次清理出无证企业近2000家,大量应发证企业仍游离于环境监管范围外。这些“漏网企业”对局部环境质量负面影响大,容易形成“破窗效应”,将严重影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积极成效。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有待推进。很多企业对排污许可制改革认识严重不足,以为拿到证就万事大吉,缺乏依证排污意识,没有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记录、执行报告等方面的工作,责任义务履行不到位。三是地方证后监管能力不足。有些地方没有将排污许可证执法纳入执法计划,有些基层部门技术力量薄弱,有些工作人员对政策、规范掌握不够,理解不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证执法、按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刘志全表示,一是继续推动试点地区清理整顿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两步走”要求,先试点再推开,总结清理整顿试点地区经验和问题,推广到全国范围以及今后两年其他行业发证工作。先发证再整改,针对未批先建、无总量指标、暂不能达标排放等情形,可以企业作出整改承诺后先发许可证,给予合理过渡期。如果整改期限到了还没做好,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严格禁止少报、瞒报、弄虚作假,以及以清理整顿为名搞“一刀切”等两类行为,这周我部领导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
二是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处罚,继续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强化监督检查内容,督促地方严格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继续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违法行为,曝光一批排污许可违法企业,形成严管重罚的强大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如期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度核发工作。今年和明年核发任务较重,生态环境部将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的工作思路,结合排污许可全覆盖的目标,抓紧部署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如期完成核发任务。
四是加快发放十几个行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配合司法部推动排污许可条例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