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的城市发展进程中,会出现许多影响或破坏城市水生态环境的因素,相关管理人员未及时控制这些不利因素的发展,会加大城市水生态环境形成更加严重的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城市发展速度过快
随着我国经济及社会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的提升,而快速发展造成的城市雨岛效应以及混浊岛效应等方面的环境问题也更加显著,使得城市频繁出现暴雨现象,其降雨强度明显加剧。
2.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大
为了应对城市人口的居住问题,以及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对用地量的不断增加问题,我国各城市,尤其是沿海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会将土地供需矛盾的解决途径向围海造田、围湖造田、填埋支流河道、截弯取直、侵占干河流道等方面进行发展,这种做法会造成城市河道密度不断降低,致使河流、湖泊水面水位不断下降。会减弱城市河流、湖泊的自然滞洪空间、降低其调蓄功能,也会影响城市河流、湖泊的自净能力。
3.城市水循环系统不够完善
现阶段,我国多数城市的防洪排放系统还是依靠于泵站、灌渠等人为设施,主要通过末端集控、快速排放等方式来完成雨水径流排放的目的,对水循环应用不够重视,使得城市利用自然降雨的效果不慎理想,很多城市都出现“雨停即焊、旱涝急转”的现象,城市雨水再生利用效率不高,不能缓解城市用水资源紧缺的问题。
4.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跟不上城市化建设进程
纵观我国城市建设实例,其市政污水管网的建设相对与城市化发展进程是比较滞后的,许多城市市政产生的污水都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河道沿线中污染源数量增多问题。城市雨水在流经过程中,会携带道路下垫面的污染物一起进入河道中,对河道水面造成污染。河床底部的泥沙含量会随着时间推进而积存下来,同时河道沿岸的垃圾也会对河道造成污染。河道治理所采用的方法不恰当也加剧了河道污染,目前多数采用河底驳岸硬化施工、规划河道横断面等措施来治理河道,其方法会对河流的自然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
5.城市土地的利用方式已经改变
随着城市发展,其土地的利用方式已经发生结构性的改变,城市周边原有的透水区域,比如草地、农田等正在被混凝土建筑物不断地取代,越来越多的城市沥青、水泥路面,致使城市下垫面硬度不断升高,虽然加强了城市道路的稳固性,但是会降低雨水下渗的几率,增加城市雨水地表径流量及流速,最终造成城市地表总流量及雨水洪峰流量的增加,缩减了雨水滞后时间,不利于城市防洪减排工作的开展。